【提示信息】直播间知识产权理应得到尊重与保护

发布时间:2024-02-08 来源:红网

近日,百万粉丝博主发布视频称与辉同行直播间大规模抄袭自己文案引发全网热议。1月29日晚,博主“杨藩讲艺术”在两条视频中列举了三段与辉同行主播董董解说米开朗基罗时,与自己早年间介绍米开朗基罗视频的相似之处。

对于董宇辉团队主播抄袭文案事件,博主认为,从内容、架构到用语,与辉同行的解说与自己的视频几乎一模一样,这种相似度高达90%。此外,博主还指出,与辉同行直播间展示的法乌努斯雕塑图片实际上是来源于自己的视频截图,并非是其声称的米开朗基罗的作品。

面对这种“上纲上线”的指控,董董在直播时回应称,可能会借鉴一些作品,但无意冒犯。从网友们跟帖留言来看,形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有些网友认为,杨藩对米开朗基罗的讲解是爬梳史料的结果,是独创性的发现,理当被保护;也有不少网友认为,米开朗基罗的信息,是公共知识,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杨藩至多只是用了一种特有的讲解方式,根本谈不上著作权。

事实上,在知识创作领域,保护版权、尊重原创,已形成法治共识。《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曾有两个关于“十分之一”的认定标准,即:一、引用别人作品,不得超过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二、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以改编方式使用作品的,都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显然,若对号入座的话,倘若与辉同行直播间抄袭文案属实的话,将承担相应的后果。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短视频、直播的文案涉嫌抄袭的事件,更是频发、高发,花样迭出,类似这类网络短视频作品的“直接搬运”,以及将网络影视作品进行“二次创作”的“剪辑、切条”行为,已变得屡见不鲜。2022年5月,奥迪品牌广告片《人生小满》因以“小满”为主题的宣传广告,查重率高达99%,涉嫌抄袭而引发广泛关注,最后奥迪公开致歉并下架了该视频。这一典型案例的出现,无疑警示任何企图通过抄袭快速获得流量不劳而获的行为,必将付出应有的代价。

董宇辉团队陷入抄袭争议事件的出现,告诉我们互联网原创内容保护之路要想走稳走好,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利用网络技术、人工监测等方式,及时过滤有明显侵权行为的用户和作品,形成强大的监测能力,将侵权行为消灭在萌芽中;另一方面,平台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履行相应的维权责任,建立保护原创共同体。此外,司法部门要严厉打击互联网原创内容侵权行为,通过公开一些典型案例,来警示企业与个人不能恣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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