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YGK-2024-0015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人民政府网 | 发文文号 | 铜政发〔2024〕6号 |
发文日期 | 2024年08月09日 | 发布日期 | 2024-09-29 1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铜川市人民政府网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铜川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铜川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发〔2024〕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供给端和消费端双向发力,加快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促进重点领域先进设备加快应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激发潜在投资和消费,为推动铜川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高质量耐用消费品市场份额显著增加,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 加快摸清重点行业设备生产和更新底数。聚焦电力、建材、有色、煤炭、机械、医药等重点行业,以能耗、能效、安全、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依据,分区(县)、分行业摸清设备生产和设备更新底数,形成供需“两张清单”。开展形式多样的供需促销对接活动,大幅提升优势设备市场占有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分工均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 加快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重点围绕我市电力、建材、有色、煤炭、机械、陶瓷等重点行业,推动使用年限较长、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以及技术指标落后的生产设备和用能设备更换,加快先进节能低碳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锅炉、变压器、电机、空压机、换热器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围绕重点用能工序和关键用能环节,组织实施一批工业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提升等节能改造提升项目,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到2025年,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推广应用能效2级以上节能设备;重点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陶瓷、耐火材料、有色、矿物棉、铸造等行业炉窑全面实现清洁能源替代。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明显提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大力推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聚焦研发设计平台化、生产设备智能化、资源管理网络化、产品生产个性化、经营管理数字化等,打造10个数字化应用场景。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加快推进陕西证通云数据中心及节能技术工程中心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工业制造、智慧工厂、车联网等实时计算、低延时场景应用。(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快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建筑和市政领域补齐短板、升级换代、提质增效,提升设施设备整体水平。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有序推进全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快城镇供水厂和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供热及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及焚烧厂处理工艺设备更新改造、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推进燃气、供水、排水、供热、道路、桥梁等市政管网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加快老旧小区及重点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安防、消防、防灾避险等配套设施更新升级。(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推进交通运输设备绿色转型。围绕节能与清洁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加强配套,提升汽车零部件产业竞争力,满足车辆更新需求。加快推动车站等电气化改造和公共领域车辆绿色替代,扩大新能源车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公务等领域的应用。支持市区范围内出租车电动化更新和运营,鼓励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有序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推动农机设备和农业设施更新。规范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等,加快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进一步推动耕、种、管、收、烘各环节绿色环保农机装备推广应用,积极推广高效低耗智能农机,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 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支持铜川职业技术学院等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升级改造信息化设施设备、实训设备、科研设备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学校安全防范设施、教学仪器装备、校园图书馆、数字化基础环境等改造提升,积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铜川职业技术学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推进文化旅游领域设备升级。以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减排、强化安全管理、丰富产品业态、增强游客体验为方向,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和性能下降的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进行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大力支持体育设施设备更新升级。(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推进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支持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配置医学影像设备,医用直线加速器、手术机器人等治疗设备,呼吸机、远程监护等生命支持设备。支持血站设备配置提升,更新配备血型分析仪、生化分析仪等血液检测及血液采集运输、制备、储存等设备,提升血液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血液供应保障能力和安全水平。(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0.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支持汽车销售企业以置换补贴,折扣让利、购车赠送充电桩等形式,激发消费者换新意愿,促进汽车消费增长。加快推进充电桩等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补齐充电设施建设短板。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活动专区,通过政策激励、补贴让利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将高水耗、高能耗、使用年限较长,特别是存在配件老化、安全隐患的产品,更换为二级能效以上绿色家电和新兴智能家电,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促进家电消费增长。(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推动家具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提升居民住房消费品质。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鼓励企业发放智能家居、家居改造体验券和专属红包,扩大智能家居新消费市场。鼓励行业协会组织家居消费节等家装促销活动,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市住建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回收物循环利用行动
13. 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鼓励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推动家电销售企业、回收企业、拆解企业供需对接、资源共享。推动公共机构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建立定期回收合作机制,强化对办公产生的废纸、废金属、废塑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可回收物的分类归集和集中管理。(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促进二手商品交易流通。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加强计算机类、通信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按照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不低于原型新品的要求,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和检测水平。推进废旧动力电池安全梯次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加快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支持印台区环保产业园建设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推进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回收利用,支持催化剂、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探索生物质能高效利用模式,加快构建大宗固废、城市再生资源、废旧动力电池等循环经济产业链,依托龙头企业积极申创“无废企业”“绿色工厂”,提升资源加工利用再制造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标准提升牵引行动
17. 提升能耗排放标准。强化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水产品水效、重点行业用水定额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实施。积极参与制修订工业设备能效国家标准,积极制定农田高效节水、遗址保护工程、建筑能效提升等能效能耗地方标准,推动能效指标达到先进水平。落实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牵引垃圾焚烧、汽车制造、医药制造、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改进技术工艺、更新污染治理设施。(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推动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绿色评价标准应用。探索完善绿色金融、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包装等相关标准,强化标准规范推动建筑节能,加大绿色建材评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宣贯力度。强化社会治安、应急管理、交通安全、文化旅游、邮政快递、电力保障、网络空间安全、地方金融监管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研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扩大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开展循环经济绿色标准化试点,推动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应用同步开展,提升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参与再生原料国家标准制定。落实家用电器、家具、农机、废旧地膜等产品回收、分拣、拆解、再生利用标准,推动开展二手产品交易市场管理标准需求分析,落实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餐厨垃圾肥料化利用等标准,完善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等产品设备和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标准,强力推动产业循环畅通。(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保障
20.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各级各类专项资金,通过项目资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企业加快设备更新、扩大有效投资,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投向设备更新领域。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中省和地方资金统筹协同,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围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机关单位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强绿色产品采购。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落实好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等专用设备税收优惠。落实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细化实施举措。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及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创新宣传方式,对符合条件企业精细分类、贴标画像,运用多种渠道精准推送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市税务局负责)
22. 优化金融支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政银企常态化对接。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和中央财政专项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综合运用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与贷款风险补偿等加强对技术改造的支持。强化绿色信贷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人行铜川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铜川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加强要素保障。不断提高要素保障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开辟能评、环评等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加大资源循环利用、二手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统筹区域内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强化科技创新支撑。聚焦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资源循环利用、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支持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结合产业发展需求谋划建设中试平台,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对接。建立产业合作对接机制,推动工业企业加强零部件和原材料就近配套,降低生产成本。加快建设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网络体系,推进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日常调度、联席会议、项目推进、工作报告等工作机制,适时调整完善支持政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强化上下联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各领域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政策宣传,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形成我市“1+N”政策体系。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完善落实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强化项目储备,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市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