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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TCXYGK-2025-0017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 | 发文文号 | 铜政发〔2025〕1号 |
发文日期 | 2025年01月02日 | 发布日期 | 2025-02-14 11: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铜川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 |
为维护法治统一,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陕政发〔2024〕1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对《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春耕生产及涉农企业项目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铜政发〔2020〕7号)、《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铜政办发〔2020〕23号)等39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废止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9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废止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9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