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YGK-2025-0017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 铜川市联合征信中心 发文文号 铜信用联席办发〔2024〕7号
发文日期 2024年12月06日 发布日期 2025-03-27 09: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和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确定“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改革任务,推进信用建设深度融入全市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大局,形成规范科学的社会信用体系构架和完备的信用工作制度,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全覆盖,信用应用数智化水平和支撑能力大幅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建立,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能力明显提升,信用建设在促进供需对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营商环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铜川新篇章提供重要支撑保障。


    二、推进行业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管理。要加强对科研活动全过程


诚信审核,将科研责任主体信用状况作为项目申请、科技奖励、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提升科研机构、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依法查处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严厉打击论文买卖、职称评定不诚信行为。(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等负责)


    (二)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要促进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评价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监管,依法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净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三)推进质量和公用品牌建设。要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建设,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诚信管理,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水平。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强化铜川苹果、铜川大樱桃、“铜五味”等公用品牌建设,提升铜川品牌影响力。加强老字号、地理标志、驰名商标保护,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落实守法诚信要求,大力培育诚信经营、守信践诺标杆企业。支持外贸企业加强品牌、质量建设,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四)健全流通分配环节信用制度。要实行纳税信用承诺制管理,将信用承诺作为纳税人申报纳税事项的重要内容,对事后发现违诺失信的纳税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违诺失信处罚信息记入信用档案。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加强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并实施动态管理,依法严肃查处骗取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的行为。开展社会保险待遇专项治理,依法打击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强化慈善组织诚信建设,防治诈捐、骗捐,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依法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行为,加大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对确认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等负责)


(五)打造诚信消费环境。要推动医疗、养老、家政、文化旅游、购物等领域开展“信用+”工程,鼓励对守信主体给予优待激励措施,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加强对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美容美发、商品零售、教育培训、托育养老等行业预付费消费监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失信惩戒。(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六)深化政务诚信建设。要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政府投资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强化拖欠账款行为长效治理,增强投资者信心。落实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部署,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信用监管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更便利的服务。深化诚信建设专项治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诚信缺失问题。(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经济合作局、市数据局、市数据中心等负责)


(七)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制度。要健全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全面开展环保、水土保持等领域信用评价,推动土地、矿产、森林、水资源、测绘等行业信用监管,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实施信用差别化监管。推动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推动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聚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求,落实重点单位碳排放权交易信息公开,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中登记、交易、结算、核查等环节信用监管,依法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八)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建设。要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增信制度,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完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自然人等各类主体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归集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信用信息,为政府部门、企业及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推广专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促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扩大信用修复咨询点服务范围,引导失信市场主体应修复尽修复。完善信用惩戒制度,依法依规强化失信约束,构建市场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长效机制,促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和市场主体的自觉追求。(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数据中心等负责)


    (九)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要聚焦化解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深化“银税互动”“银商合作”机制,推进“信易贷”工作,扩大信用贷款规模。推进铜川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加强金融信用数据、公共信用数据、商业数据共享共用,支撑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转型金融、涉农金融等产品创新和线上全流程业务办理,提升行业管理部门风险预警和监管处置水平。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环保、外贸等专项领域的信贷产品,发展订单、仓单、保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可得性。(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市数据局、市数据中心、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铜川分局、人行铜川市分行等负责)


    (十)建立金融资本市场信用约束机制。要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作用,建立“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健全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依法严惩逃废债行为。健全资本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加强诚信合规经营教育,增强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落实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将市场主体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法院,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铜川分局、人行铜川市分行等负责)


三、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和服务水平


    (十一)打牢信用基础设施“底座”。要坚持以信用应用和服务创新为牵引,迭代优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铜川)和信用中国(陕西铜川),构建联通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对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信用数据标准规范、管理安全、充分共享、挖掘利用,有效支撑全市信用工作的坚实“底座”。依法依规归集共享公共信用信息,加快归集涉企信用信息,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市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建立标准统一、权威准确的信用档案,通过信用中国(陕西铜川)网站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数据中心负责)


    (十二)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要运用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或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价格、统计、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监管协作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一体化协同监管体系,强化各类监管衔接配合,不断提高协同监管能力和综合监管效能。(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数据中心等负责)


    (十三)培育信用服务机构。要建立信用服务体系,支持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相互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相辅相成,促进发展数字经济、信用经济。鼓励有关部门以及公共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开放信用数据,支持征信、评级、担保、信用管理咨询等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有序竞争。(市数据局、市数据中心、人行铜川市分行等负责)


    (十四)加强诚信文化建设。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诚信宣传和舆论监督,引导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诚信建设活动,探索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等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提升总结推广“信用+社区治理”、信用村和信用户评选等经验做法。依法推进个人诚信建设,开展青少年、企业家以及专业服务机构与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婚姻登记当事人等群体诚信教育,加强定向医学生、师范生等就业履约管理。深化互联网诚信建设,构建清朗网络环境。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自律。(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数据局、市数据中心等负责)


    四、加强组织实施


    (十五)强化统筹协调。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推进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加强工作所必须的人员、经费保障,强化培训、督导和工作评估,不断推动全市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形成新发展格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数据局、人行铜川市分行等负责)


    (十六)认真组织实施。要全面落实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激励惩戒、信用修复、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等制度,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确保过惩相当。全面对照《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2024年版)》,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加快补齐短板,提升综合指数及排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数据局、市数据中心、相关部门负责)


    (十七)推进试点示范。鼓励立足实际,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信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开展实践探索,总结典型做法,推广成功经验。(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数据局、人行铜川市分行、相关部门负责)


主办单位: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单位:铜川市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铜川市联合征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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