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信用中国(陕西铜川)网站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000110104513E |
| 行政相对人代码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3(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6(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民栓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2301****4837 | 证件类型 | |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陕B宜君环罚〔2025〕5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涉建设项目 | 违法事实 | 该企业在宜君县彭镇西洼村杜村组进行西延铁路XYZQ-6标段建设工作,该企业出示有《新建铁路西安至延安线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中要求企业在隧道进出口建设沉淀、过滤、隔油池等处理设施,企业实际在武家塬隧道出口建有水泥制三级沉淀池1座,武家塬隧道产生的山体渗水及清洗隧道废水,沿隧道出口西侧排水渠流至隧道出口100米处水泥质的三级沉淀池,经沉淀池排放废水沿土质简易水渠排至50米处东侧农用地,沿农用地修建土质简易水渠500米,废水直接排入清河河道内,排放废水水质颜色为黄褐色泥浆水。 |
| 处罚依据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贰拾万零伍仟元整(¥205000.00)的罚款 | 处罚金额(万元) | 20.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财务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件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有效期 | 2026-01-29 | 公示截止期 | 2028-07-29 |
| 处罚机关 |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宜君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10200016104285C |
| 数据来源单位 |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宜君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10200016104285C |
| 备注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7-29 |